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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15岁女孩半夜遭多名女生掌掴、殴打 打人者在宿舍饮酒

[?? 新浪教育 ??] 作者:
2018-01-03 15:21:29 |
  2017年12月25日深夜,洛阳新艺学院4楼的一间女生宿舍内,几名女生正围着一名同龄女生掌掴、殴打。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,让她们对自己的同学实施暴力?12月29日下午,被打女生的父亲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女儿遭遇校园欺凌的经过。
  
  
  【讲述】15岁女孩被打,只因“看你不顺眼”?
  
  据高先生介绍,他的女儿叫悦悦(化名),年龄15岁,在洛阳新艺学院一期化妆班就读,2017年12月25日晚11时许,悦悦已经在3楼寝室内熟睡,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突然响起,同寝室的一名女生将寝室门打开,随后,一名悦悦见过的女同学进入寝室内,将悦悦叫醒,“孩子被吵醒时,还迷迷糊糊的,就穿好衣服跟着对方出了寝室门。”
  
  高先生告诉记者,那名女生只是说“有人找孩子有事,孩子问什么事情?对方不说,只是拽着孩子朝4楼走去。”
  
  
  “孩子走上楼梯时已经清醒过来,要求返回自己寝室时已经来不及了,那名女生拉拽着将孩子带入到4楼的一间寝室内。”高先生说,悦悦刚进入寝室,一群女生便围了上来,不由分说地朝悦悦的头上、身上一顿拳打脚踢,“孩子当时被打懵了,头被打得抬不起来。”
  
  高先生的叙述得到了悦悦的证实。悦悦电话中告诉记者,她进入房间后,闻到房间内一股浓烈的酒精味,“她们当时在寝室内喝酒,用手和手机打我的头部、脸部,当时寝室有几个人我记不得了,但是好几个人把我围在中间,我好害怕,不敢反抗。”
  
  
  悦悦怀疑是前一段时间,因为自己的一句玩笑话惹到了一对名叫小迪(化名)、小燕(化名)的双胞胎姐妹。
  
  “我在前几天说了句和她俩关系好的男孩长得‘不是特别好看’的话,可能让她俩不高兴了吧!但是当时我也向那个男孩道了歉,不明白为啥还要找人打我。”在被打期间,悦悦询问对方为何动手打她,得到对方的答复是“看你不顺眼!”
  
  事发当日,除了小迪和小燕之外,在4楼寝室内的女生中,有些悦悦只是面熟,有些甚至叫不出对方的名字。据悦悦介绍,在约30分钟的时间中,这些女生对她实施了殴打和辱骂。
  
  
  【证据】“检查”中透露,当晚还有一名女生被打
  
  被打后,受到惊吓的悦悦踉踉跄跄地返回了自己的寝室,并给自己的哥哥打了一个电话,她哭着说:“哥,我被人打了,她们好多人打我,我不想在这个学校读书了,你把我接走吧!”
  
  次日凌晨1时许,悦悦的母亲和哥哥驱车慌忙赶到洛阳新艺学院,途中将女儿被打的事情告知学院院长李光。
  
  
  悦悦的母亲告诉记者,她见到悦悦时,悦悦的两侧脸颊有明显肿胀,头发凌乱,神情恍惚,“当时在学校的办公室内,见到了多名参与殴打女儿的女生,事后,学校也证实有9名女生参与其中。”
  
  
  悦悦的母亲向记者提供了多份事发后女生们手写的“检查”。在“检查”中,女生们透露当晚悦悦被打前,还有另一名姓康的女生被打,此外,几份“检查”中也证实,当晚多名女生存在在寝室内饮酒的情况。
  
  事发后,悦悦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,12月26日,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,悦悦头面部多发组织挫伤。
  
  
  “当时,我们都以为孩子身体没太大事就回家了。”12月28日晚,悦悦出现头疼、头晕、恶心的症状,12月29日,悦悦又被送往伊川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检察,经医生检查诊断为脑震荡。
  
  “学校建议我们家长私下协商,当时我们也同意,然而有两名学生及他们的家长一直以各种理由不愿露面。”高先生说,他们对学校及两名学生家长处理此事的态度表示失望,“孩子受到的伤害很大,不愿再上学。作为孩子的家长,我们要为孩子讨回公道。”

  
  【回应】校方证实学生被打,而饮酒答复自相矛盾
  
  据悉,洛阳新艺学院全称为“洛阳市新艺中等专业学校”,成立于1995年,是一所中专院校,位于洛阳市涧西区龙鳞路。
  
  2018年1月2日上午,记者来到该学院见到该学院的院长李光。李光证实,当晚,该校的确发生了学生被打的情况。
  
  李光表示,学校当晚就派出8名教师一直处理此事至次日凌晨3时许,“当天两名学生有矛盾,之后被打的学生被叫到楼上,可能有几个学生扇了她几下,晚上1点,家长就给我打电话,我就通知老师们赶到宿舍,确认有8名学生动手,1人未动手,这与家长所述9人参与打人不符。”
  
  
  据李光介绍,学校曾建议家长报警,家长决意私下协商,经医院检查后,学生并无大碍,但被打学生家长向其他几名家长索要每人5000元赔偿,“每人要5000元肯定达不成和解(被打学生家长还曾语言威胁)。”
  
  对此,悦悦的父亲高先生也承认确实曾打算要对方每人5000元的赔偿,但是最终高先生和对方家长达成的是每人1200元赔偿,家长之间也签订了一份“调解协议”,“但至今仍有两名家长迟迟不愿露面,协商赔偿的事情。”
  
  而李光则表示,目前仅有一位家长没有赔偿,其余家长均已兑现赔偿。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7名家长和7名学生签字、按手印的“调解协议”,“人家也不是不赔,说是会给钱的”。
  
  
  关于学生在宿舍内饮酒的情况。李光表示,当天晚上未发现学生有饮酒的情况。而几位学生处的副处长也表示,学生并未在学校饮酒,“喝酒也是在校外喝的。”
  
  而该校于12月28日公布的对涉事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三份“通告”中显示,有9名学生(其中一对双胞胎)当晚在宿舍喝酒,并盖有学校的公章,这与校方自己的说法不符。此外,“通告”中显示,当晚有两名学生被打,学校按照违规情节严重情况对涉事学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分。
  
  1月2日下午,悦悦的父亲高先生向记者表示,下一步,他们还将追究校方在管理方面失职的责任,还女儿一个公道。

  【进展】肇事学生已受处分教育部门将处理涉事学校
  
  1月3日下午,记者来到洛阳市教育局,将此事反映至该局相关科室。该局工作人员立即将此事汇报至主管副局长,随后,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主管副局长已表态,按照有关规定会对涉事学校进行处理。
  
  在你发的 那个下面 把这个加上
  
  【相关链接】
  
  1.2017年12月27日,教育部、中央综治办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司法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、中国残联联合印发《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,提出了预防的具体举措,规范了处置程序,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明确了惩戒措施等。
  
  《方案》提出,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(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)内外、学生之间,一方(个体或群体)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、侮辱,造成另一方(个体或群体)身体伤害、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。
  
  2.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,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;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,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。
  
 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的教室、寝室、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、饮酒。

责任编辑:王艺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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